11月16日,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公布了该省第二批“不诚信企业”名单,共有4家企业被纳入,再加上8月24日公布的2家企业,今年该省共公布了6家企业进入了“不诚信企业”名单。
据悉,这6家药企都是在福建省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履约执行以来,无正当理由不履约供货,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短缺而列入名单。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修订版)》规定,生产或配送企业纳入不诚信记录,将会被取消该企业相关药品本轮的申报或配送资格。
不过,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按照福建省医保办最新规定,不守诚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的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而医保基金将拒付该企业所有供货产品的货款,并取消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供货资格。
这真是体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