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头孢克洛胶囊
商品名称:亚太药业
英文名称:Cefaclor Capsules
汉语拼音:yataiyaoyetoukeluojiaonang
国药准字H20059058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称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本品适宜空腹后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一般按体重一日20mg/Kg,分3次给予,严重感染可增至40mg/Kg,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一个月内的婴儿使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据文献资料报道,相对于45岁以下健康成人受试者,健康老年受试者(65岁以上)单独服用的750mg头孢克洛,40-50%患者有高AUC,且20%患者有低的肾脏清除率。这些不同主要是由与年龄有关的肾脏功能性疾病引起。在临床研究上,当老年患者按成人推荐剂量服用时,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类似于成人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剂量并无不同。因此,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24个月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肺炎,支气管炎,气管炎,喉炎,扁桃体炎,中耳炎
化学药品,0.25g(按C15H14ClN3O4S计算)
201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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