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塞克硝唑小丸
商品名称:塞克硝唑小丸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saikexiaoxiaowan
X20000141
塞克硝唑
制剂用颗粒中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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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给药。 1.成人: (1)治疗肠道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阴道毛滴虫病、细菌性阴道炎:每次2g,单次给药。 (2)治疗肝阿米巴病:每次1.5g,1次/d,连用5天。 2.儿童: (1)治疗儿童肠道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每次30mg/kg,单次给药。 (2)治疗肝阿米巴病:每次30mg/kg,1次/d,连用5天。
本品耐受性好,不良反应发生率很低,且一般都较轻微。 1.中枢神经系统:有2%~12%的患者使用本品后可出现头痛,头昏和眩晕,罕见感觉异常和共济失调。其发生率与甲硝唑和替硝唑相同。 2.泌尿生殖系统:使用本品治疗慢性阿米巴病患者,偶尔可发生血尿素氮(BUN)显著升高。 3.胃肠道:常见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缺乏,口内金属或苦味,舌炎,发生率约为2%~29%,反应一般轻微,不需要停药。 4.血液:偶见嗜酸性红细胞增多症和白细胞增多症,也有发生自细胞减少的报道。 5.皮肤:少数
1.对硝基咪唑类过敏者禁用。 2.妊娠初期(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禁用。
1.少数饮酒患者服用本品后可出现头痛、潮红、呕吐和腹痛等症状,服用本品患者应避免接触酒精。在给予塞克硝唑治疗后,至少24h内应避免饮酒,以免出现戒酒硫样反应。 2.阴道炎及滴虫病患者服药期间应注意更换内裤,性伴侣应同时服药治疗并注意洗涤用品的消毒。 3.出现运动失调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时应停药。 4.儿童患者使用本品剂量为30mg/kg,1次/d,并可根据年龄调整剂量。3岁以下儿童慎用或遵医嘱。 5.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 6.晚上服用本品可减少胃肠道不良
1.与华法林同时使用可能引起低凝血因子Ⅱ反应。 2.与双硫仑(戒酒硫)同时使用可能引起谵妄或神志混乱。 3.与酒精同时使用时,与甲硝唑一样,有潜在的戒酒硫样反应。
1.本品为硝基咪唑类化合物,与甲硝唑、替硝唑具有相似的化学结构,生理活性也颇为相似。 2.本品进入易感的微生物细胞后,在无氧或少氧环境和较低的氧化还原电位下,其硝基易被电子传递蛋白还原成具细胞毒作用的氨基,抑制细胞DNA的合成,并使已合成的DNA降解,破坏DNA的双螺旋结构或阻断其转录复制,从而使病原体细胞死亡。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期(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儿童: 1.治疗儿童肠道阿米巴病、贾第鞭毛虫病:每次30mg/kg,单次给药。 2.治疗肝阿米巴病:每次30mg/kg,1次/d,连用5天。|老人用药: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应调整本品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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