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环丙沙星
化学药品,按C17H18FN3O3计0.2g
1.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 2.临用前,将其溶解于2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3.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g-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 4.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 5.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天;复杂
1.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少数患者有光敏反应。 4.偶可发生: (1)视觉异常,味觉受损,耳鸣,听力减退。 (2)血尿,间质性肾炎,肝炎,肝坏死衰竭表现。 (3)静脉炎或血栓性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关节疼痛,肌肉痛,腱鞘炎,跟腱炎。 (6)心动过速,面部潮红,偏
0.2g*10支
国药准字H2005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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