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本品与其它抗结核药联合作用,用于治疗重症或不能口...
处方药 医保甲类
1.发生率较多者有步态不稳或麻木针刺感,烧灼感或手肢疼痛(周围神经炎),深色尿,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35岁以上患者中发生的可能性增加),食欲不佳,异常乏力或软弱,恶心或呕吐(肝毒性的前驱症状)。 2.发生率极少者有视力模糊或视力减退,合并或不合并眼痛(视神经炎);发热,皮疹,血细胞减少及男性乳房发育等。 3.本品偶可因神经毒性引起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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