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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aomeilachangrongjiaonang
国药准字H20064470
奥美拉唑。)
本品为胶囊剂,内含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微丸。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氏综合征(胃泌素瘤)。
口服,不可咀嚼。 (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2-4周。 (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4-8周。 (3)卓艾氏综合症:一次60mg(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 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对本品过敏者和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1. 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 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 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 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 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1. 应避免与口服咪唑类抗真菌药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咪康唑及氟康唑等同时使用。 2. 奥美拉唑与克拉霉素联合用药可增加中枢神经系统(主要是头痛)及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3. 应避免与地西泮(安定)、苯妥英、华法林、硝苯地平、地高辛、西沙必利、奎尼盯环孢素、咖啡因和茶碱同时使用。 4.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为H+,K+-ATP酶质子泵抑制剂,通过小肠吸收后,经血液循环,在胃壁浓集,从而抑制胃酸。
上海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胃泌素瘤,胃溃疡,应激性溃疡,食管炎,
化学药品,20mg
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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