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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
处方药 医保乙类
本品用于实体瘤、非髓性白血病化疗后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实体瘤及非髓性白血病患者﹐前一疗程化疗后发生Ⅲ/Ⅳ度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数不高于5.0×109)者﹐下一疗程化疗前使用本品﹐以减少病人因血小板减少引起的出血和对血小板输注的依赖性。同时有白细胞减少症的病人必要时可合并使用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重组人G-CSF)。
注射用果糖二磷酸钠
医保乙类
注射用甲磺酸培氟沙星
非医保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