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含4%琥珀酰明胶(改良液体明胶)的血浆替代液。
化学药品,500ml:20g
1.经静脉输注,剂量和速度取决于病人的实际情况,如脉搏、血压、外周组织灌注量、尿量等,必要时可加压输注。快速输注时应加温液体,但不超过37℃。 2.如果血液或血浆丢失不严重,或术前或术中预防性治疗,一般1~3小时内输注500~1000ml;低血容量休克,容量补充和维持时,可在24小时内输注10~5L(但红细胞压积不应低于25%,年龄大者不应低于30%,同时避免血液稀释引起的凝血异常);严重急性失血致生命垂危时,可在.~10分钟内加压输注500ml,进一步输注量视缺乏程度而定。
1.偶有过敏反应,可出现轻微荨麻疹。 2.本品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在1/6000和1/13000之间,由血管活性物质释放引起。病人通常表现为变态反应。如病人已处于过敏状态,如哮喘,则出现反应的机会增加,程度也会加重,应慎用。 3.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并根据病人情况做相应处理:更换容量替低液。抬高双腿。增加供氧。监测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给予肾上腺素(1:1000浓度0.5~1.0ml肌注,必要时每15分钟重复一次或1:10000浓度5~10ml缓慢静滴)。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如
500ml:20g
国药准字H20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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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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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 2013-07-07 08:36:22王强
中评 2013-09-05 10:52:43佟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