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氯贝酸铝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lvbeisuanlv
国药准字H44022595
本品主要成为:氯贝酸铝。分子式:C20H21AlCl2O7,分子量:471.27。
原料药
遵医嘱用。
.临床上最常见的是胃肠道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呕吐,食欲不振,胀气等。 2.长期应用本品可明显增加胆石症发生的危险;使胆囊疾患症状加剧而需手术。 3.有增加周围血管病,肺栓塞,血栓性静脉炎,心绞痛,心律失常和间歇性跛行发生的危险。临床上偶见胸痛,气短,心绞痛;血肌酸磷酸激酶和血氨基转移酶增加,但并非由于心肌梗死。 4.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心律失常;白细胞减少或贫血而有发热,寒战,声哑,背痛,排尿困难;因肾脏毒性作用而见血尿,尿少,脚与下肢浮肿。 5.临床上少见但持续存在时须加注意的
1.对氯贝酸铝过敏者禁用。 2.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的患者禁用,因本品可促进胆固醇排泄增多,使原已较高的胆固醇水平增加。 3.有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因为在肾功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导致横纹肌溶解和严重高血钾。
1.下列情况慎用: (1)胆石症,本品可使胆道并发症增多。 (2)肝功能不全,此时蛋白结合率减少但半衰期不变。 (3)甲状腺机能亢进,本品可激发肌病。 (4)溃疡病,可能促使其再活动。 (5)肾功能不全,清除率降低使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尤其是肌病;对本品不耐受。 2.用药期间定期检查: (1)全血象计数,尤其治疗前有贫血或白细胞计数减少者。 (2)血肌酸磷酸激酶,尤其在尿毒症患者。 (3)肝功能试验包括血氨基转移酶,在治疗前、最初2月每月、以后每2月各
1.本品与抗凝药同时使用时,可明显增加其抗凝作用,故须经常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以调整抗凝药剂量,使之维持在理想的范围内,预防出血并发症的出现。 2.本品与呋塞米同时使用,可增加两者各自的效果,可引起肌病、肌僵直和利尿,尤其对于低蛋白血症者。 3.本品可替换酸性药物如苯妥英或甲苯磺丁脲的蛋白结合位点,因此当与上述药物或其它高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合用时,应注意可使后者的药效增加,如与口服降糖甲苯磺丁脲合用,使其降糖作用加强。 4.本品有可能引起肌病或横纹肌溶解,因此应尽量避免与HMG-CoA还原酶抑
1.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类血脂调节药,在胃中不分解,对胃无刺激,在肠道碱性环境中分解为氯贝丁酯而起作用。 2.通过降低极低密度脂蛋白的量,达到降血脂的目的,但其降血脂作用的机理并未完全明了,可能涉及抑制肝脏脂蛋白(特别是极低密度脂蛋白)的释放和胆固醇合成,改变肝脏甘油三酯合成,加强脂蛋白酯酶的作用,增加固醇类分泌并从粪便中排出,以及增加循环中甘油三酯(极低密度脂蛋白)的清除。 3.本品的抗尿崩作用来自本品刺激垂体后叶释放出抗利尿素。 4.动物实验表明,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导致良性或恶性肿瘤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服用本品的育龄妇女应采取严格的避孕措施,如准备怀孕,则应在受孕前若干个月停药。 2.妊娠妇女禁止使用,本品对妊娠的影响的研究不充分,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危害或影响生殖功能,但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在胎儿体内蓄积,血浆药物浓度较母体更高,可能是胎儿排出本品的酶系统尚未发育成熟。 3.哺乳期妇女禁用,因本品的活性代谢物可排泌进入乳汁。|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老年人如有肾功能不良,须适当减少本品剂量。
密封保存。
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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