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硝酸异山梨酯
缓释小丸(制剂半成品)
1.除非另开处方,每次一粒(50mg单硝酸异山梨酯),每日一次。 2.在特殊情况下,剂量可增至每次一粒(50mg单硝酸异山梨酯),每日二次。 3.当用药剂量是每次一粒,每日二次,相当于每次50mg单硝酸异山梨酯,每日二次时,为充分发挥药物作用,第2粒胶囊应当在第1粒胶囊后不超过8小时服用。 4.给药形式和时间:缓释制剂应当在饭后用适量水整粒吞服,不可嚼碎。 5.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不能突然停止,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 6.该药过期后不能服用。
1.用药初期常发生头痛(所谓硝酸盐性头痛);经验已经显示,继续服药几天后通常消失。 2.初次给药或剂量增加时,常常会有血压降低并伴有反射性心率增快和眩晕懒散的感觉,有时会有恶心,呕吐,瞬间皮肤发红发热和皮肤过敏反应,在少数情况下,可以出现严重的血压降低并伴有心绞痛症状加重(硝酸盐的矛盾效应)和/或显著的矛盾性心动过缓。 3.偶见报道有虚脱和昏厥(突然丧失知觉),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发生表皮脱落性皮炎(炎症性皮肤病)。 4.有人描述过持续长期服用高剂量单硝酸异山梨酯产生耐药性和与其它硝基化合物
50毫克/1048毫克
X199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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