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注射用维替泊芬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10020H174
本品主要成分为维替泊芬。
本品用于维替泊芬治疗适用于继发于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病理性近视或可疑眼组织胞浆菌病的,以典型性为主型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形成的患者。对于隐匿性中心凹下脉络膜新生血管为主的患者,尚无充分证据支持维替泊芬治疗。
维替泊芬治疗分为两个步骤,同时需要药物和激光。第一步静脉输注维替泊芬,第二步用非热性二极管激光活化维替泊芬。每隔3个月医生需要检查患者,一旦荧光血管造影出现脉络膜新生血管渗漏就应该重复治疗。病灶大小判定:病灶最大线性距离(GLD)通过荧光血管造影和彩色眼底像判定。各种典型和隐匿型CNV,出血和/或荧光遮挡,任何视网膜色素上皮浆液性脱离都应该进行判定。建议使用2.4-2.6倍的彩色眼底照相机。荧光血管造影片上病灶的GLD必须经过相机放大率矫正,获得病灶在视网膜上的GLD。光斑大小判定:治疗光斑大小应该比病灶
维替泊芬治疗报道最多的不良事件为头疼,注射局部反应(包括药液外渗和皮疹)和视力障碍(视物模糊,视敏度下降,视野缺损)。大约10-30%的患者出现这些事件。以下不良事件按照身体各个系统排列,是维替泊芬治疗最多见的反应,出现率高于安慰剂组,出现于1-10%的患者 :眼部 :睑缘炎,白内障,结膜炎/结膜充血,干眼,眼痒,伴或不伴视网膜下或玻璃体出血的严重视力丧失。全身 :衰弱,背痛(主要在药物输注时),发热,流感样综合征,光敏反应 。心血管系统 :房颤,高血压,外周血管异常,静脉曲张。皮肤 :湿疹。消化系统 :
维替泊芬治疗禁用于卟啉症患者及已知对本品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警告: 维替泊芬治疗后5天内,避免皮肤或眼部直接暴露于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一旦在输注过程中出现药液外渗,外渗局部必须完全避光,直到局部肿胀和变色完全消失,否则会出现严重局部灼伤。如果治疗后48小时内需要行急症手术,大多数体内组织应该尽可能避免接受强光照射。 如果治疗后一周内视力严重下降4行或以上的患者不能重复治疗,至少要在视力完全恢复到术前水平以及治疗医生充分考虑重复治疗的利弊后再进行。 应用不匹配激光,不能提供维替泊芬光活化所需的条件,可能会由
目前尚无人体内维替泊芬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 维替泊芬主要以原型通过肝脏快速排泄。药物代谢局限于肝和血浆酯酶。细胞色素P450并不参与维替泊芬的代谢。 根据维替泊芬的作用机理,许多药物联合使用会影响维替泊芬的疗效。比如: 钙通道阻断剂,多粘菌素B或放疗会增加血管内皮细胞摄取维替泊芬。其他光敏剂(如四环素,磺胺类药物,酚噻嗪,磺脲类降血糖药,噻嗪类利尿药和灰黄霉素)可以增加皮肤光敏反应性。可以消除活性氧类或清除自由基的复合物,如二甲基亚砜,β-胡萝卜素,乙醇,甲酸盐和甘露醇可能会
黄斑变性
西药
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