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 氟尿嘧啶,其化学名称为:5-氟-2,4(1H,3H)-嘧啶二酮)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⑴用于乳腺癌、消化道肿瘤(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肿瘤、胆道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⑵为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⑶头颈部恶性肿瘤。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每日氟尿嘧啶0.5~1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用一次,每次氟尿嘧啶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滴注速度请遵医嘱。联合化疗,常用的有:①丝裂霉素、氟尿嘧啶和长春新碱(MFO),用于消化道腺癌;②环磷腺胺、甲氨蝶呤和氟尿嘧啶(CMF)、用于乳腺癌;③氟尿嘧啶、阿霉素、丝裂霉素(FAM)或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亚硝脲类(CCNU或甲基CCNU),用于胃癌或胆道系统和胰腺癌。具体联合化疗方案应由临床医生制定推荐,请遵医嘱。
(1)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黏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达最低点,约在3~4周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脱发或注入药物的静脉上色素沉着相当多见。(2)静脉滴注处药物外溢可引起局部疼痛,坏死或蜂窝组织炎。(3)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4)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国药准字H2003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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