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来自健康献血员静脉血,经分离、浓缩而制备的血浆凝血因子FⅡ、Ⅶ、Ⅸ、Ⅹ的灭菌冻干剂。本品溶于水,含少量肝素(或抗凝血酶Ⅲ)作为稳定剂,防止操作过程中凝血因子被激活。 )
本品为白色或灰绿色疏松体。溶解后应为淡黄色、黄绿色、淡蓝色澄明液体,不应有异物或沉淀。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单独或联合缺乏)包括:1﹒凝血因子Ⅸ缺乏症(乙型血友病),以及Ⅱ、Ⅶ、Ⅹ凝血因子缺乏症;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3﹒肝病导致的出血患者需要纠正凝血功能障碍时;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但对凝血因子V缺乏者可能无效;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根据治疗前凝血相水平。出血程度以及要求达到的水平决定输注剂量。剂量以活性单位表示,可参照甲型血友病的替代输注指征,轻中度出血可每日1-2次,也可每隔2-3天输注,维持低水平即可。若能监测凝血酶原时间(PT),可避免不必要的输注过量。 1凝血单位相当于1ml含有100%因子活性的正常新鲜血浆。1单位PCC/kg能使体内因子活性水平升高:FⅨ1-1.3%,FⅦ1.2-2.7%,FⅩ1.9%。给乙型血友病患者输入的FⅨ仅30-50%留在血浆内。 下列公式推荐作为输注初剂量: 1、F
1.输注过速可引起短暂发热,寒战,头痛,荨麻疹,恶心,呕吐,嗜睡,冷漠,潮红,耳鸣,脉率或血压改变。上述反应虽经减慢输注速度可获缓解,但发生高敏反应时原则上应停止输注,直到症状消失。之后可考虑在密切观察下缓慢输注。 2.偶有报道因大量输注本品导致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深静脉血栓(DVT),肺栓塞(PE)或手术后血栓形成等。有血栓形成史者接受择期外科手术时,宜权衡利弊,慎用本品。急诊必需作大量输注者可考虑投药后预防性抗凝方案,或监测FⅦ或FⅨ水平,使之<50%正常值。 3.P
国药准字S2013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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