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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S20133010
主要成份为重组人促红素)
无色澄清液体。
用于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包括透析及非透析病人。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可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每周分2-3次给药。给药剂量需依据病人的贫血程度、年龄及其他相关因素调整。以下方案供参考: 治疗期:开始推荐剂量,血液透析患者每周100-150国际单位(IU)/公斤体重,非透析病人每周75-100国际单位(IU)/公斤体重。若红细胞压积每周增加少于0.5vol%,可于4周后按15-30国际单位(IU)/公斤体重增加剂量,但最高增加剂量不可超过30国际单位(IU)/公斤体重/周。红细胞压积应增加到30-33vol%,但不宜超过36vol%。
1.一般反应:少数病人用药初期可出现头疼,低热,乏力等,个别病人可出现肌痛,关节痛等。绝大多数不良反应经对症处理后可以好转,不影响继续用药,极个别病例上述症状持续存在,应考虑停药。 2.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皮疹或荨麻疹等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因此,初次使用本品或重新使用本品时,建议先使用少量,确定无异常反应后,再注射全量,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并妥善处理。 3.心脑血管系统:血压升高,原有的高血压恶化和因高血压脑病而有头痛,意识障碍,痉挛发生,甚至可引起脑出血。因此在
1.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患者。 2.对本品及其他哺乳动物细胞衍生物过敏者,对人血清白蛋白过敏者。 3.合并感染者,宜控制感染后再使用本品。
1.本品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用药初期每星期一次,维持期每两星期一次),注意避免过度的红细胞生成(确认红细胞压积在36vol%以下),如发现过度的红细胞生长,应采取暂停用药等适当处理。 2.应用本品有时会引起血清钾轻度升高,应适当调整饮食,若发生血钾升高,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3.对有心肌梗塞、肺梗塞、脑梗塞患者,有药物过敏病史的患者及有过敏倾向的患者应慎重给药。 4.治疗期间因出现有效造血,铁需求量增加。通常会出现血清铁浓度下降,如果患者血清铁蛋白低于100ng/ml
叶酸或维生素B12不足会降低本品疗效,严重铝过多也会影响疗效。
促红素(EPO)是由肾脏分泌的一种活性糖蛋白,作用于骨髓中红系造血祖细胞(CFU-E),能促进其增殖、分化。本品为重组人促红素(rhEPO),与天然产品相比,生物学作用在体内、外基本一致。药效学试验提示,本品可增加红系造血祖细胞的集落生成率,临床上对慢性肾功能衰竭性贫血患者也表现出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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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
贫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