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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59689
该品主要成份为帕米膦酸二钠,辅料为甘露醇,磷酸。帕米膦酸二钠的化学名为3 -氨基-1-羟基亚丙基-1,1-二膦酸二钠五水合物。)
该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缓慢静脉滴注。治疗骨转移性疼痛:每次250ml或遵医嘱,滴速不得大于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90mg。治疗高钙血症: 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一般:血钙 mmol/L 4.0mg%<12.0 12.0~14.0 14.0~16.0mg 15~30 30~60 60~90 90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对该品或其他双膦酸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⒈肾功能损伤或减退者慎用;⒉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⒊使用该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⒋该品应保存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⒌该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
该品随其它常用抗癌药物(如三苯氧胺、苯丙氨酸氮芥)使用时未发生相互作用。与降钙素联合使用治疗严重高钙血症病人时,可产生协同作用,导致血清钙更为迅速降低。因该品与骨结合,故可干扰骨同位素扫描图象。该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由于与二价阳离子形成复合物,因此该品不应加入含钙静脉注射药物。
尚不明确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10.0
高钙血症,癌症所致的高钙血症,恶性肿瘤性高钙血症,,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