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H37021859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小诺霉素)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主要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如大肠杆菌、痢疾杆菌、变形杆菌、克雷白氏肺炎杆菌、绿脓杆菌等)感染引起的败血症、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等。对革兰氏阳性菌(如葡萄球菌、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亦有效。
肌注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成人:肌注:60~80mg/次,必要时可用至120mg,一日2~3次;静脉滴注:60mg/次,加入氯化钠注射液100ml中恒速滴注,于1小时滴完。小儿:按体重3~4mg/kg,分2~3次给药。
1.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可致呼吸肌麻痹),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可致皮肤紫癜。 3.极少见过敏性休克。有致迟发性变态反应性休克的报道。有致幼儿过敏,表现为患儿突然出现四肢频繁抽搐,两眼上翻,口吐白沫,口唇指端紫
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1.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其耳毒性约为庆大霉素1/4,但仍应注意。 2.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1 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2 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
本品为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抗菌谱与庆大霉素相似,对大肠埃希菌、产气杆菌、克雷白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某些吲哚阳性变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某些奈瑟菌、某些无色素沙雷杆菌和志贺菌等革兰阴性菌有抗菌作用。革兰阳性菌中,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产?内酰胺酶株)对本品敏感;链球菌(包括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粪链球菌等)均对本品耐药。厌氧菌(拟杆菌属)、结核杆菌、立克次体、病毒和真菌亦对本品耐药。本品对细菌产生的氨基糖苷乙酰转移酶AAC(6')稳定,故对因产生该酶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核糖霉素等耐药的细菌仍有抗
青岛国风集团华阳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10.0-10.0
膀胱炎,肾盂肾炎,支气管炎,腹膜炎,败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