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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0940083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奈替米星)
硫酸奈替米星注射液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包括婴儿,儿童等各年龄患者在内的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细菌性感染性疾病的短期治疗。这些感染性疾病包括:1.复杂性泌尿道感染;2.败血症;3.皮肤软组织感染;4.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腹内脓肿;5.下呼吸道感染。
肾功能正常者:成人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按体重每8小时1.3~2.2mg/kg;或每12小时2~3.25mg/kg;治疗复杂性尿路感染,按体重每12小时1.5~2mg/kg。疗程均为7~14日。一日最高剂量不超过7.5mg/kg。血液透析后应补给1mg/kg。小儿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
1.本品肾毒性轻微并较少见。常发生于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应用剂量超过一般常用剂量的感染患者。2.神经系统毒性:可发生第8对脑神经的毒性反应,但与其他常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相比,本品的毒性发生率较低,程度亦较轻,易发生在原有肾功能损害者,或治疗剂量过高,疗程过长的感染患者,表现为前庭及听力受损的症状,如出现头晕,眩晕,听觉异常等。3.其他:偶可出现头痛,全身不适,视觉障碍,心悸,皮疹,发热,呕吐及腹泻等。4.局部反应一般少见,偶有注射区疼痛。
1.本品不是单纯性尿路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及轻度皮肤软组织感染的首选药;败血症治疗中需联合应用具协同作用的药物;腹腔感染治疗,宜加用甲硝唑等抗厌氧菌药物。2.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失水、第8对脑神经损害、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及肾功能损害患者。3.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4.为避免或减少耳、肾毒性反应的发生,治疗期间应定期监测尿常规、血尿素氮、血肌酐等,并密切观察前庭功能及听力改变。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调整剂量使血药峰浓度在16mg/L以下,且不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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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
膀胱炎,肾盂肾炎,支气管炎,腹膜炎,败血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