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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2023315
本品主要成分为水杨酸。)
膏剂
本品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 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 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本品与肥皂、清洁剂、痤疮制剂如含有过氧苯甲酰、雷锁辛、硫磺、维A酸等,或含有酒精的制剂、药用化妆品等同用,会增加刺激或干燥作用。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品局部应用具有角质溶解作用,是一种角质软化剂。但因制剂的浓度不同而作用各异。1%-3%浓度有角化促成和止痒作用;5%-10%有角质溶解作用,能将角质层中连接鳞屑的细胞间粘合质溶解,并由此亦可产生抗真菌作用。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10.0
手癣和足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