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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H20100284
本品为头孢替唑钠的无菌粉末。)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结晶性粉末;无臭,有引湿性。
本品主要用于败血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感染的继发性感染、肺脓肿、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尿道炎。
成人一次0.5g~2g ( 1~4支 ),一日2次静脉给药或肌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可按医嘱适当增加。 注射液的配制: 1.静脉注射:溶于灭菌性注射用水﹑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注射。 2.静脉点滴: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 3.肌内注射:溶于0..%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 注射液溶解时如因温度原因出现混浊,可加温使其澄清后使用。溶解后最好立即使用,如需保存,为防止发生沉淀,应在阴凉处(1.℃以下)保存,但必须在72小时内使用。
1.休克:极少有休克发生,需进行严密观察。当有任何与本品使用有关的症状,如: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突然排便异常﹑耳鸣﹑出汗等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予必要处理。 2.少数有过敏反应,如皮疹﹑荨麻疹﹑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出现时停药即消失。 3.罕见严重肾功能异常,偶见血肌酐升高,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进行必要处理。 4.罕见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当发现有上述异常时,应停止用药。 5.罕见GOT﹑GPT﹑碱性磷酸酶增加,有上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用药。 6.偶见胃肠
1.对本品或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2.对利多卡因或酰基苯胺类局部麻醉剂有过敏史者禁用本品肌注。
1.有下列情况的患者要慎用本品: (1)对青霉素类有过敏史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易发生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体质者。 (3)本制剂可持续在血中保持高的浓度,故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应视肾功损害的程度,相应调整剂量及用药时间。 (4)对不能很好进食或需接受静脉营养的患者、年老患者、体弱者(因为有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的可能)要进行严密的临床观察。 2.为防止耐药菌的产生,用药前应进行细菌的敏感性试验,在能达到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治疗时间应尽量短。 3.为预防休克过敏反应的发生,用药前要详细询问病人过敏史并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具有抗菌活性的头孢菌素类衍生物,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发挥其抗菌活性。 2.对革兰阳性菌,尤其是球菌,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生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球菌、B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表皮葡萄球菌,以及白喉杆菌、炭疽杆菌皆比较敏感。 3.对某些革兰阴性菌呈中度敏感,如大肠杆菌、克雷白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奇异变形杆菌等。
新丰制药株式会社
10.0-10.0
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