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布洛芬片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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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0032H1022
本品每片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淀粉、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微晶纤维素、蔗糖、明胶、虫白蜡、柠檬黄、滑石粉。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包衣后显白色。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警示语: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密封保存
24个月
OTC甲类
¥5.99元起
龋齿,滑囊炎,偏头痛,痛经,腱鞘炎,骨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流行性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牙髓炎,牙龈炎,三叉神经痛,风湿性多肌痛,腰肌劳损,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老年人流行性感冒,肩关节周围炎,舌咽神经痛,痛风,感冒,神经痛,枕神经痛,肋间神经痛,丛集性头痛,坐骨神经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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