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头孢克洛胶囊
商品名称:Cefaclor Capsules
英文名称:Cefaclor Capsules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H53021943
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主要用于由敏感菌所致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0.5克(按C15H14ClN304S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每日总量不超过4.0g。或遵医嘱。
1 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 2 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 3 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对头孢类过敏者禁用。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严重损伤者慎用。
1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 2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 3 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抗菌药。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较稳定,因而对革兰阳性菌具有较强的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因而对革兰阴性菌作用较弱,对铜绿假单胞菌和厌氧菌无效。
室温(30°C以下)避光、密闭、干燥处保存。
二年。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非处方药物
8.7-22.4元
西药
化学药品,0.5g(按C15H14ClN3O4S计)
2010-08-25
国家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