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氨甲环酸注射液
商品名称:Tranexamic Acid Injection
英文名称:Tranexamic Acid Injection
汉语拼音:
国药准字H20084281
1.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2.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3.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4.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5.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
5ml:0.25g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静脉注射液以25%葡萄糖液稀释,静脉滴注液以5%~10%葡萄糖液稀释。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治疗原发性
本品不良反应较6-氨基己酸为少。 1.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2.可有腹泻,恶心及呕吐。 3.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 4.由于本品可进入脑脊液,注射后可有视力模糊,头痛,头晕,疲乏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特别与注射速度有关,但很少见。
尚不明确
1.慎用 (1)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慎用。 (2)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性肾盂肾炎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故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2.本品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Ⅸ)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当。 3.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4.宫内死胎所致的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遮光,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2年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非处方药物
1.1-14.4元
中成药
化学药品,5ml:0.5g
2008-09-22
国家医保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