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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0980199
本品主要成份为:司帕沙星)
片剂
本品可用于由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包括:1.呼吸系统感染:如急性咽炎、急性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等。2.肠道感染:如细菌性痢疾、伤寒、感染性肠炎、沙门菌肠炎等。3.胆道感染:如胆囊炎、胆管炎等。4.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如膀胱炎、肾盂肾炎、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非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颈炎、前庭大腺炎等及由溶脲脲原体、沙眼衣原体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5.皮肤、软组织感染:如脓胞疮、集族性痤疮、毛囊炎、疖、疖肿、痈、丹毒、蜂窝组织炎、
口服 成人 一次0.1 ~0.3g,最多不超过0.4g,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1.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呕吐,食欲缺乏,上腹部不适,软便,腹泻,腹胀,便秘,血便,口腔炎等。 2.过敏反应:如皮疹,发热,局部发红,水肿,瘙痒,水疱,红斑,光敏反应,充血等。 3.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昏,烦燥,失眠,痉挛,震颤等。 4.实验室检查:GOT,GPT,ALP,LDH,BUN,γ—CTP,血肌酐及总胆红素升高,也可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小板降低等;国外有QT轻度延长的报告。 5.其他:偶见肌腱炎,假膜性肠炎,间质性肺炎,休克,过敏综合征(呼吸困难,浮肿,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 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 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 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 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 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 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1 同依诺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一样,本品与非甾体抗炎药(如联苯丁酮酸、丙酸衍生物等)合用时,罕有引起痉挛的报告。2 本品与含有铝、镁、铁的抗酸药和硫糖铝合用时,可降低本品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若需服用应间隔4小时。3 本品与茶碱、咖啡因、法华林、西米替丁合用时不影响后者血浆浓度。4 与地高辛、丙磺舒合用不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5 服用本品4小时后才可服用含金属离子的营养剂和含锌、铁、钙的维生素。6 本品不宜与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红霉素、喷他脒、吩噻嗪、三环类抗忧郁药、丙吡胺、胺碘酮合用。
1 药理学 本品为喹诺酮类抗菌药。系广谱抗菌药,对革兰阳性细菌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粪肠球菌有明显抗菌作用;对革兰阴性菌大肠埃希菌、克雷白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副溶血弧菌、变形杆菌属、肠杆菌属、假单胞菌属、不动杆菌属、奈瑟菌属(淋病奈瑟菌等)亦具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还对支原体、衣原体、军团菌、厌氧菌包括脆弱类杆菌和分枝杆菌属也有很好的抗菌作用。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DNA合成过程中的DNA旋转酶的作用而起杀菌作用。
山西大同天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10.0
膀胱炎,肾盂肾炎,胆囊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