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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10232
尚不明确。
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
1.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每日一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 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 通常治疗中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 治疗至少需要5天。 2. 血液透析期间预防血凝块形成 血液透析不超过4小时:每次透析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5000IU,透析中不再增加剂量或
本品可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 -出血:使用任何抗凝剂都可产生此反应:出现此种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医师 -部分注射部位瘀点,瘀斑,轻度血肿和坏死 -局部或全身过敏反应 -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异常降低):应立即通知医师 -少见注射部位严重皮疹发生,向医师咨询 -增加血中某些酶的水平(转氨酶) 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时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有出现椎管内血肿的报道 当出现任何未提及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 -对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过敏 -严重的凝血障碍 -有低分子量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 -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 -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 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 -严重的肾功能损害 -出血性脑
特别警告: 禁止肌肉注射。 远离儿童放置。 由于分子量不同,抗Xa活性及剂量不同,不同的低分子量肝素不可互相替代使用。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当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小心。 -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 与其它抗凝剂相同,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中,同时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导致长期或永久性瘫痪的报道。当术后保留硬膜外导管时,可能增大出现上述症状的危险。须进行神经学监测。 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 未向医师咨询不可擅自停药 使用注意事项: 注射本品时应严密
本品与非甾体类抗类药,水杨酸类药,口服抗凝药,影响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和血浆增容剂(右旋糖酐)等药物分别同时使用时,应注意观察,因这些药物能增加出血危险性。
低分子量肝素钠具有抗Xa活性,药效学研究表明其可抑制体内、体外血栓和动静脉血栓的形成,但不影响血小板聚集和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在发挥抗栓作用时,出血的可能性较小。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10.0
心绞痛,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