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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80557
甲磺酸瑞波西汀)
本品为白色片。
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口服,一次1片(4mg),一日两次。2~3周逐渐起效。用药3~4周后视需要可增至一日3片(12mg),分三次服用。每日最大剂量不得超过3片(12mg)。
十分常见的不良反应(超过1/10的患者):?入睡困难(失眠);?口干;?便秘;?多汗。常见的不良反应(低于1/10的患者):?头痛;?眩晕;?心率加快,心悸,血管扩张,直立性低血压;?视物模糊;?厌食或食欲不振,恶心;?排尿困难或尿潴留,尿路感染;?勃起障碍,射精痛或睾丸痛,射精延迟;?寒战。此外,自发报告有躁动,焦虑,易怒,攻击行为,幻觉,四肢发冷,恶心,呕吐,感觉异常,血压上升,雷诺氏现象,过敏性皮炎或皮疹,低钠血症,睾丸痛。多数不良反应较轻微,并且通常在前几周治疗后消失。
下列情况应禁用:妊娠、分娩、哺乳期妇女;对本品过敏或对其成份过敏;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有惊厥史者,如癫痫患者;眼压升高(青光眼)患者;前列腺增生引起的排尿困难者;血压过低(低血压)或正在服用降压药的患者;心脏病患者,如近期发生心血管意外事件的患者;曾有过躁狂发作的患者。
1.本品停用7天以内不宜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2.停用MAOI不超过2周者,亦不宜使用本品。3.服用本品后不会立即减轻症状,通常症状的改善会在服药后几周内出现,因此,即使服药后没有立即出现病情好转也不应停药,直到服药几个月后医生建议停药为止;已有少量患者停用本品后出现戒断症状的报告,包括头痛、头晕、紧张和恶心(感觉不适)。4.坚持每天服药是十分必要的,但如果错过一次服药,可在下一个用药时间继续服用下一个剂量即可。5.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应擅自提供给其他抑郁症病人;若有任何不良反应加重或出
本品主要经CYP3A4同工酶代谢,能减少CYP3A4活性的药物,如抗真菌剂酮康唑、氟康唑可能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本品与下列药物可能有相互作用:唑类抗真菌剂,如氟康唑、酮康唑;抗生素,如红霉素;用于治疗偏头痛或帕金森氏症的麦角衍生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苯乙肼;三环类抗抑郁剂,如丙咪嗪;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如氯丙嗪;奈法唑酮;选择性5-羟色胺重吸收抑制剂,如氟伏沙明;锂;去钾利尿剂,如噻嗪类;抗心律失常药,如普萘洛尔、阿普洛尔、氟卡尼;免疫抑制剂,如环胞菌素;降压药以及美沙酮、利多卡因等药物。
甲磺酸瑞波西汀为选择性去甲肾上腺素(NE)重摄取抑制剂,通过对NE再摄取的选择性阻滞,提高中枢内NE的活性,从而改善患者的情绪。临床用于治疗抑郁症。对5-羟色胺、多巴胺重吸收位点没有亲和力,对毒蕈碱、组胺或肾上腺素受体几无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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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0
抑郁症,药物性焦虑抑郁状态,单相抑郁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