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
处方药 医保甲类
1.用于缓解或预防各年龄组成人和3岁以上儿童的支气管哮喘的发作。本品用于哮喘急性发作后的维持治疗能有效地防止再次发作。与b2受体激动剂或糖皮质激素合用其疗效比单用任何一种药物更佳,且不良反应降低,耐受性更好。 2.也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伴有的支气管痉挛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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