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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J20070055
本品为透明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慢性乙型肝炎,派罗欣适用于治疗成人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派罗欣适用于治疗之前未接受过治疗的慢性丙型肝炎成年患者。
常规剂量 推荐剂量为180μg每周一次皮下注射使用,共48周。 特殊剂量指导 剂量调整 总则 对于中度和重度不良反应(包括临床表现和/或实验室指标异常)的患者应给予调 整剂量,初始剂量一般减至135μg,但有些病例需要将剂量减至90μg或45μg。随 着不良反应的减轻,可以考虑逐渐增加或恢复至常规使用剂量(见警告、注意事项 及不反应章节)。 血液学指标 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NC)小于750个/mm3时,应考虑减量;当中性粒细胞计数(A NC)小于500个/mm 3 时,应考虑暂时停
派罗欣的不良反应的频率和严重性与普通干扰素α-2a相似。只是与其相比,派罗欣的血液学不良反应更常见。 1 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 :淋巴结肿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 2 内分泌异常 :甲状腺功能减退和甲状腺功能亢进。 3 精神和神经系统异常 :记忆力障碍,味觉改变,感觉异常,感觉迟钝,震颤,情感障碍,情绪改变,神经过敏,攻击意识,性欲减退,阳痿。 4 眼部异常 :视物模糊,眼干,眼部炎症,眼痛(参见“注意事项”)。 5 心脏异常 :心悸
禁用于已知对α-干扰素、大肠杆菌产物、聚乙烯二醇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于自身免疫性肝炎患者。
已有使用α干扰素治疗导致自身免疫性疾病加重的报道。对伴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与其它干扰素一样,已观察到使用本品导致的低血糖症和高血糖症。 使用α-干扰素可引起牛皮癣的加重。伴有牛皮癣的患者应慎用,如果使用中出现 牛皮癣复发和恶化征象,应考虑停药。与其它α-干扰素一样,已有用药期间出现 肺部症状的报道,包括呼吸困难、肺浸润、肺炎、局限性肺炎包括死亡。如果肺浸 润持续存在或出现原因不明的肺功能异常,应停用。目前已有个别使用α干扰素导 致眼科疾患的报道,包括视网膜出血、盲点、视网膜静脉或动脉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1100.0-1260.0
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肝炎,慢性乙型肝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