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β,20-环氧-1,2α,4,7β,10β,13α-六羟基紫杉烷-11-烯-9-酮-4,10-二乙酸酯-2-苯甲酸酯-13-[(2’R,3’S)-N-苯甲酰-3-苯基异丝氨酸酯
化学药品,5ml:30mg
临用前将本品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水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至0.31.2mg/ml,静滴3小时。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自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支持下可达250mg/m2,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滴注紫杉醇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瓶和输液器,并通过所连接的过滤器,过滤器的微孔膜径应小于0.22微米。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
国药准字H20067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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