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Ellington的伊曼努尔·康德译著里这样写到:“我不能通过毁损、破坏或杀死,抛弃我身体内部各部分。“这段话暗示了侵犯某人自身保护的权责,不仅可以通过杀死那个人,还可以“毁损”那个人的身体。根据这一观点,康德派论理学家和批评家认为,活体器官移植不只是杀死一个人的责任,还涉及了夺走一个人体内的器官。
菲律宾卡加延州立大学学者Archimedes C. Articulo在研究中论述了康德的道德理论中关于活体器官移植的伦理问题,主要目的是反驳对康德相应观点的普遍看法:认为器官移植违反自我保护概念,移植是一种形式上的毁损或部分的自杀,坚决反对器官移植。我科研出版社英文期刊《Open Journal of Philosophy》(哲学期刊)2014年11月刊上发表了这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