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药房托管”最早的质疑从2006年就开始,一直看着它的兴衰。2009年我也有一篇《药房托管的穷途末路?》,文章之后似乎有所收敛,但2011年“药房托管”又风起云涌。
赛柏蓝 http://url.cn/XZqRvT 的文章《大地震!89药企联名反对湖北药房托管》说:2014年11月14日,湖北卫计委联合工商局、物价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的核心条款是规定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房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委托给药品经营企业管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委托方可向受托方收取保证金,无论合同多少年,保证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委托方上年度的药品销售总额的10%。对药房托管产生的药品利润,由托管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分成比例。这应该是第一份有省级人民政府就“药房托管”正式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干预”医院与药品市场的政府文件。该文件,再次引起医院药房“托管”“反托管”战火!其实这个争论一直在社会中一直进行中,有关国家级部门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总体的意见是“不宜推开”,因为很多问题都没有给与解决,但是最终的结论性文件迟迟没有出台。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本来就应该组织各路英雄席地而谈。我认为他们至少也应该对我在《药房托管解谁忧?》提出的问题应该好好研究。我关切点在于:药房托管没有解决“以药养医”问题的同时加剧了药品销售的垄断,如果政府也参与进去了,问题就非常复杂了!虽然“药房托管”也曾经进入《公立医院改革指导意见》(初稿),但一直是存废之争。我的《药房托管是披着羊皮的狼》也引起广泛的关注,但是是否可行,顶层应该拿出一个意见,不然,公立医院很难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