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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与不良反应监测 及安全性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7-03-26 来源:久久健康网

各有关单位:


随着药物研发形势的发展,GCP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之处。因此根据药物研发及其监管的实践需求,结合发展趋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了修改,修改条文23条,新增条文11条,修订内容包括:强调申办者的职责;提高伦理审查工作规范性;引入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职责要求;加强省局在信息报告与备案管理中的作用;要求药物临床试验有关信息公开;优化药物临床试验严重不良事件(SAE)报告流程;提出生物等效性试验用药品留样要求等。同时,为进一步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在《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的基础上,启动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制定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精神,提高药物临床试验及试验管理的水平,了解《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最新要求,学习药品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与安全性评价的有关内容。经研究,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决定举办“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与不良反应监测及安全性评价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医疗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和临床研究人员,伦理委员会的成员;制药企业、药物研究机构的药物临床试验申办者和监查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日期:2015年6月26日


培训时间:2015年6月27日—29日


报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6月19日


三、培训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培训费16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证书等)。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培训证书


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将授予继续医学教育二类学分。


五、报名方式


培训人员请将《报名表》(见附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传至会务组。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培训班举办前七天将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52706211 传 真:010—68639711


邮 箱:2714452188@qq.com 联系人:乔志


附件1:日程安排表


附件2:报名表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与不良反应监测

及安全性评价培训班”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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