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修订)》(简称“新广告法”)对医疗、药品和保健品广告作出了严格规定:明确禁止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和保健食品广告利用代言人做推荐、证明。
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第四条规定:处方药可以在卫计委和CFDA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尽管2015年11月17日,美国医学会(AMA)呼吁禁止药企直接面向消费者投放处方药广告,但美国依旧是世界上允许直接向消费者投放处方药广告的为数不多的国家。
1月25日,FiercePharmaMarketing根据电视广告数据分析公司iSpot.tv发布的数据,统计出了2015年电视广告投入最多的处方药Top10。
值得一提的是,辉瑞是最舍得在电视上花钱打广告的公司,有5款产品进入了排行榜:Lyrica(乐瑞卡)和Prevnar13疫苗(沛儿13)占据前2位,广告投入均超1亿美金;其他进入榜单的依次是抗凝药阿哌沙班(Eliquis)、类风湿关节炎药物托法替尼(Xeljanz)、非尼古丁戒烟处方药伐尼克兰(Chantix);5个进入榜单的产品共计投入电视广告费4.678亿美元。
以下是根据FiercePharmaMarketing整理的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