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因严重违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13号),被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福州市博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鹭燕耀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中化医药工贸(莆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药企因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已依法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同时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收回GSP企业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 因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严重违反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13号),我局依法收回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公司名称:厦门汉丰医药有限公司
证件名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证件编号:FJ02-Aa-20140039
二、主动提出注销证件企业
福州市博研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鹭燕耀升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中化医药工贸(莆田)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药企因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已依法办理了《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同时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各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该企业不得再以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名义经营药品,并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