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通告 时间:2017-08-21 来源:久久健康网 | A- | 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及《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230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附件),现予发布,请相关药物研究单位、技术审评机构遵照执行。特此通告。附件:药物研发与技术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6年6月2日2016年第94号通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