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票制”真的来了。7月19日,国家卫计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2016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在综合医改试点省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药品、耗材采购中实行“两票制”。
很明显,这是对4月26日发布的国务院26号文的进一步“加码”。在26号文中,曾明确要在11个医改试点省份和200个试点城市推广“两票制”,该范围占全国333个地级市的60%。
如今,药品的“两票制”福建省已经表态,江苏省已出台征询意见稿;医用耗材的“两票制”已经率先在广东惠州落地,宁夏、陕西也相继出台落实文件。
毋庸置疑,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医改试点省份和城市会进一步落实“两票制”。
什么催生了“两票制”?
所谓“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不难看出,其出台背景正是剑指挂靠过票、层层盘剥的行业潜规则。
在我国,药品、医疗试剂耗材进医院一般包括的途径有:(1)集中采购平台;(2)药剂科特批(临床医生、各科门诊大夫提出药品使用申请单交到药剂科,批准签字后交到主任、院长,经药事委员会讨论后决定是否批准);(3)厂家通过各地的经销商配往医院;(4)厂家直接对接医院投放设备相关的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