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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发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时间:2017-07-05 来源:久久健康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的有关要求,规范申请人做好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注册申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现予公布,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申报资料要求(试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8月16日

2016年第120号通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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