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药监局发布两则公告,分别撤销6家,收回11家药商GSP证书。同日,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收回辽宁天沈药业有限公司GMP证书的公告。
山东省:17家药商被撤销/收回GSP
根据公告,临沂市河东区众安堂大药房等11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郯城县草原大药房等6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辽宁省:辽宁天沈药业有限公司GMP证书被收回
根据公告:2016年8月,经本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辽宁天沈药业有限公司因长期停产,厂房、设施、设备等无法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该局决定收回天沈药业《药品GMP证书》(编号:LN2014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