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开征求《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意见 时间:2017-04-14 来源:久久健康网 | A- |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起草了《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联系人:吴殿震电子邮箱:wudz@cfda.gov.cn附件: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2016年9月19日附件: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