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4日),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公示36家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加强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七十八条未按规定取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要求,同时青山区刘建功肤康堂大药房等36家药品经营企业部分主动交回证照,拟注销青山区刘建功肤康堂大药房等36家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门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公示信息显示,拟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36家企业全部为药品零售企业,注销情形大多为【未提交新版认证】、【许可证已到期,未按要求换证】和【主动交证】。
近半年来大批零售药店被撤销/收回GSP认证证书或者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截至目前,已有500余家企业被撤销GSP认证证书),监管趋严,抽查检验形式多种多样,药店越来越难做了,尤其单体药店,更是收回/撤销证件的重灾区。单体药店要想存活下来,没有特别的经营之道和财力物力,就目前情形来看,几率不容乐观。相比于单体药店,连锁药店的优势会逐渐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