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8月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以来,我国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再次强势推进,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尤其是进入2016年以来,各类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发布,平均每两周就有新的关于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文件发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进入实施阶段。
▍新批品种提前占位,为谋“弯道超车”
虽然现阶段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重点放在289个口服化学基药品种,要求在2018年底完成,但是当前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在新申报289个品种外的品种时就按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要求进行临床和申报,力求提前占据相应品种的前三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席位,为谋未来在该品种上超越现有厂家,实现“弯道超车”。(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提出“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新批品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最新进展
截至目前,已经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有12个厂家的9个品种,其中有6个品种为抗生素用药。按照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相关鼓励条款,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中央基建投资、产业基金等资金支持;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适当支持,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并在临床中优先选用。这些厂家的相关品种有望在未来的招投标及市场销售中占得先机,有机会超越现有销售品种。需要引起注意的是注射用头孢美唑钠目前有四个厂家按照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要求获批,这四个厂家将会大概率超越之前获批的10余个厂家,以及对原研进口厂家形成替代。现有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具体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