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随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上市许可人正式在我国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等10省(市)开展试点工作。
除了河北省之外,基本所有试点省市的药监局都已经发布各自的实施方案。
从信息公开的角度来看,政策信息归整方面,目前国家CFDA已在专题专栏下开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专项,在省市药监局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专项栏目的省份只有上海,上海也是唯一一个公布已申请参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试点品种名单的试点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