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
化学药品,100ml:20g
本品是一种高浓度溶液,不可直接输注。在输注前,必须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1体积的本品应与至少5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当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国药准字H2005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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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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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03-21 08:37:09未知
中评 2018-09-12 04:59:39陈磊
好评 2018-09-21 14:03:0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