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体酮
化学药品,1ml:10mg
肌内注射:1)先兆流产,一般10-20mg,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2)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10-20mg,每周2-3次;3)功能性子宫出血,用于撤退性出血血色素低于7mg时,一日10mg,连用5天,或一日20mg连续3-4天。4)闭经,在预计月经前8-10天,每日肌注10mg,共5天;或每日肌注20mg3-4天;5)经前期紧张综合症,在预计月经前12天注射10-20mg,连续10天。
偶见恶心,头晕及头痛,倦怠感,寻麻疹,乳房肿胀,长期连续应用可月经减少或闭经,肝功能异常,浮肿,体重增加等。
国药准字H4102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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