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拉定,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1,4-环己烯基)乙酰氨基]-3-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
化学药品,0.125g
口服 成人一次0.25~0.5g,一日4次,一日最高剂量为4g。儿童按体重一次6.25~12.5ml/kg,一日4次。 本品加饮用水至瓶上刻度线后摇匀成混悬液,混悬液室温贮放,7天内服用完;冰箱内贮放,14天内服用完。
本品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也较低,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约1%~3%,伪膜性肠炎,嗜酸粒细胞增多,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周围血象白细胞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国药准字H33020040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