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头孢羟氨苄(C16H17N3O5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化学药品,0.5g
口服一日1-2g,分2-3次服用;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2次服用.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国药准字H20065577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8-10-08 04:14:31刘晓凯
中评 2017-12-29 00:44:13梁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