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特比萘芬。
化学药品,0.125g(以盐酸特比萘芬计)
常用剂量 每天1~2次,用药前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本品薄薄撒于患处及其周围,如果患处已糜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晚上可用纱布敷盖。一般治疗期 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如果一天用两次,通常疗程为1~2周);花斑癣:2周。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后数天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偶在用药部位有轻度烧灼感,瘙痒感等刺激症状或局部皮肤干燥,一般不影响治疗。
国药准字H2003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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