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硝酸咪康唑(C18H14C14N2O·HN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化学药品,2%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2.念珠菌性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药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
耐受性好,少数患者可能有灼烧和刺激感。偶见过敏反应。
2%
国药准字H20094102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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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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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好评 2013-07-06 11:23:26罗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