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
化学药品,20克:0.4克(2%)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偶见过敏反应。
20g
国药准字H20053995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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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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