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尖杉酯碱)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抗肿瘤药。适用于各型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阶段,尤其对急性早幼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单核细胞性白血病、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疗效更佳,对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及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等亦有一定疗效。
1.成人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1~4mg,缓慢滴入,速度应控制在每小时1mg,如血细胞无急剧下降,可连续滴注40~60日,或每日1~4mg静脉滴入,以4~6日为一疗程,间歇1~2周再重复用药。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重0.08~0.1mg/kg,以40~60日为一疗程;或间歇给药,每日按体重0.1~0.15mg/kg,以5~10日为一疗程,停药1~2周再重复用药。
1,骨髓抑制:本品对骨髓各系列的造血细胞均有抑制作用。对粒细胞系列的抑制较重,红细胞系列次之,对巨核细胞系列的抑制较轻。 2,心脏毒性:较常见的心脏毒性有窦性心动过速,房性或室性过早搏动及心电图出现S-T段变化及T波平坦等心肌缺血表现,极少数患者可出现奔马律,程度不一的房室传导阻滞及束支传导阻滞,心房颤动等。 3,低血压:文献报告当高三尖杉酯碱每次剂量>3.0mg/m2时,部分患者于给药后4小时左右会出现血压降低的现象。 4,消化系统:常见的症状为厌食,恶心,呕吐,少数患者可产生肝功能损害。 5,个别病人
国药准字H2003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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