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每毫升含水杨酸30毫克,苯甲酸60毫克 )
化学药品,复方
本品为搽剂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
外用。一日2-3次;对角化型足癣,宜在40-45℃温水中浸泡15-20分钟后,再用药涂搽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国药准字H21022598
暂无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1号-A282
O10-87304733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横街子村乙5号
4008887766
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1号四层4056
4006388400
延庆县城关镇东屯村东头路南
中评 2013-12-02 09:27:19秦先生
好评 2013-06-23 12:49:11周生